乌鲁木齐某单位室内综合运动场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乌鲁木齐某单位室内综合运动场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我站拟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室内综合运动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32-G1011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对我单位院区西侧新建室内综合运动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预算金额859.71万。涉及建筑装饰、防水、电气改造、供电、室外给排水及吊顶等附属配套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以上。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但遇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宜施工天候等情形,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可做延期处理。

四、项目预算:859.71万元

五、公示期限: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企业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缴纳社保凭证,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证明。

(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本项目其他要求

(一)履约保证金及支付结算安排

1.履约保证金要求:企业中标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账户缴纳中标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全部结算报审资料后全额退。

2.支付结算安排:签订施工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50%的竣工款;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定案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额无息支付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

(二)资金监管账户

中标企业应在甲方首次付款前,按照要求在制定银行开设工程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开户银行和施工单位统一通过“军队工程建设资金全过程监管系统”对工程建设资金进行全程监管。

(三)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为1年。建筑保温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量保修期为5年;电气、给排水、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其他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需求修改建议函”(详见附件4),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xjcgz214@163.com。

1.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3)。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戎助理

电 话:0991-*******

手 机:177*****290(接收短信)

接听时间:10:00-13:00,16:00-19:00(北京时间)


,乌鲁木齐

标签: 运动场 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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