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一批)采购,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一批)采购;

2.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已到位;

3.需求单位: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供货地点及地理位置: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管辖,位于和田县城 202°方位,距和田县城直线距离160km,距离叶城县城公路里程500km。地势总体南高北低,海拔多在4500m以上,最高海拔6260m,最低海拔4481m,相对高差300m~1200m;

5.招标范围:

5.1 设备参数:

一标段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及型号

安装位置

台数

工作级别

操作方式

备注

302-CN-001

桥式起重机

Gn=20/5t,S=13.5m,H=16m

破碎厂房

1

A5

驾操


302-CN-002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10t,S=8.5m,H=30m

破碎厂房

1

A4

地操


303-CN-001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10t,S=12m,H=25m

筛分厂房

1

A5

地操


303-CN-002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10t,S=6.5m,H=33m

筛分厂房

1

A4

地操


304-CN-001

悬挂单梁起重机

Gn=5t,S=5m,L=6.5m,H=22m

粉矿仓

1

A4

地操


305-CN-001

桥式起重机

Gn=20/5t,S=25.5m,H=30m

重介质选矿厂 房

1

A5

驾操


314-CN-001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10t,S=16.5m,H=9m

No.1选厂仓库

1

A4

地操


315-CN-002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10t,S=16.5m,H=9m

No.2选厂仓库

1

A4

地操


703-CN-001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10t,S=16.5m,H=9m

综合维修车间

1

A4

地操


703-CN-002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5t,S=16.5m,H=9m

综合维修车间

1

A4

地操


704-CN-001

电动单梁起重机

Gn=10t,S=16.5m,H=9m

综合仓库

1

A4

地操


二标段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

安装位置

台数

工作级别

操作方式

备注

305-CN-002-004

抓斗起重机

Gn=20/5t,S=27.5m,H=16m 斗容积:6m3

重介质选矿厂房

3

A7

驾操、及智能化遥控 操作

变频

抓斗起重机可实现无线遥控和驾驶室操作自由切换,具备后期远程控制及智能化运行硬件配置条件。

5.2 现场只需提设备所需的电源,即可正常工作。供货范围包括:整套设备、行走轨道、滑触线、安全防护装置、电控系统以及保证整机高效运行所必须的总成配件等;

5.3 现场技术服务(包括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报审及人员培训)。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者供应商。

1.2 投标人是授权经销商(授权代理商)的须具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项目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1.3 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承诺函。

1.4 投标单位应具备自主研发、自主生产、自主售后的能力,所提供的设备能在海拔4596m及以上的矿区正常工作。

1.5 投标人近 3 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相似类型、相近产能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有高原成功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

2.财务要求:

2.1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近两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4.业绩要求:

4.1 投标单位应具备自主研发、自主生产、自主售后的能力,所提供的给料机设备能在海拔4600m及以上的矿区正常工作。

4.2 投标人近 3 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相似类型、相近产能设备的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且有成功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

5.其他要求: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不允许将采购项目分包和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远程报名,现场参与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报表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都应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予以列示,否则将被评标委员会定义为废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发放,发放时间预计为: 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2日(上午 10:00至下午18:30)。

六、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购买费。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1*****.00元;

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同时参与两个标段,只需缴纳标书费1000元)。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报名后2日内将标书费汇入该账户:

收款单位: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友好支行

账号:8810 2100 9815 3000 0029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并备注项目名称、用途。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承兑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及招标文件费用。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10:00,地点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xjysjs.com网站及“新疆有色蓝钻贸易”微信企业公众号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融合南路501号 4层(招标中心)

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负责) 电话:187*****282 邮箱:********@qq.com

李先生 (技术联系) 电话:193*****349

吴先生 (技术联系) 电话:153*****565

标签: 起重设备 选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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