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食堂蔬菜、肉类(二次)招标公告

后勤服务中心食堂蔬菜、肉类(二次)招标公告

1.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哈密电厂后勤服务中心食堂蔬菜、肉类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5-0773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食堂蔬菜、肉类采购。

招标范围:

清汉餐食堂月度

清汉餐食堂全年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蔬菜

12500

公斤

蔬菜

150000

公斤

面粉

5600

公斤

面粉

67200

公斤

东北大米

2650

公斤

东北大米

31800

公斤

金龙鱼煎炸油

2600

公斤

金龙鱼煎炸油

31200

公斤

地产鸡蛋

2036

公斤

地产鸡蛋

24432

公斤

干货类

650

公斤

干货类

7800

公斤

杂粮类

1500

公斤

杂粮类

18000

公斤

调味品

680

公斤

调味品

8160

公斤

新鲜猪肉

1200

公斤

新鲜猪肉

14400

公斤

羊肉

600

公斤

羊肉

7200

公斤

鸡肉

600

公斤

鸡肉

7200

公斤

牛肉

800

公斤

牛肉

9600

公斤

鱼类

450

公斤

鱼类

5400

公斤

海鲜类

240

公斤

海鲜类

2880

公斤

冻货类

700

公斤

冻货类

8400

公斤

具体参数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

供货周期:一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哈密地区或哈密市周边具有营业服务网点,具有近三年与蔬菜供应业绩3份及以上,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购买标书联系人:孙超、杨凯、赵璐(电话咨询)、马娟(网上咨询)

联系电话:0531-5568 2326、2549、2554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1)购买标书首先要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合格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注册“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济南进行现场审核。

方式二:注册“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按照后面的流程进行注册。(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 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能集团资质原件审核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内环到二环里广成街4号院4-2号金宸国际公寓3号楼4单元1201室”或者“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95号秦皇岛晨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现场审核前请致电 4000-010-416咨询;该项工作有严肃的纪律和严格的流程,望潜在投标人认真对待,以免耽误投标。)

2)已成为上述任一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a)现场购买: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要求)、资质证书、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要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如需)。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和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

b)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时须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vip.163.com(请务必注明购买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将不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如投标人在未审核通过时先电汇了标书款,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标书款不予退还)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01元人民币),汇款必须以公司名义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扫描后发送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邮箱,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联系电话:****-********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招标编号

SDJS-2015-0773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6.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5-0773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邮 编:250101

开户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帐 号:****************8651

开户行行号:********0282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31-5568 2333、2555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5-0773)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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