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23: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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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经开备[2023]6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农产品展示交易区、城市绿色配送区、产业孵化中心、标准智能仓储物流区、冷链恒温式智能仓储物流区、停车场、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及与之有关的水、电、气、暖、路、监控、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8GCGK*******-01-01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内容:规划8层酒店面积*****.84平方米,8层产业孵化中心、电商中心面积*****.64平方米,2层专业市场面积*****.59平方米(3#专业区),*****.1平方米(4#专业区)以及相应配套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工程监理、组织各实施单位与建设单位对接、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阶段技术参数提供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监理:组织各实施单位与建设单位对接,提供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参数提供及验收工作。
2.造价咨询:对本项目总承包费用进行全过程资金控制工作。包括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跟踪服务,工程结算等节点费用测量、分析、预测和审核,以及实施过程中合同造价管理、实施过程中纠错和变更费用管理,出具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书》,确保项目在批准的总投资预算中完成建设,实现项目建设目标。需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编制各类造价咨询相关成果文件、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等。
3.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整体完成、竣工结算完成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0
监理单位;咨询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且证书合格、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投标单位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 3.2项目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项目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若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6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7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19日 00:00:00至2023年08月24日 01:00:00

2.领取方式: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网上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0:30:00

2.开标地点: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

(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发区规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高新区新业路2-2号科技创业园天座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张会民
联 系 人:
庞浩
电 话:
0993-*******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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