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坞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丁坞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9 16: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丁坞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陵市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l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8-30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丁坞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共一个标段;(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99.****** |
标签: 基础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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