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投放收集点建设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投放收集点建设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投放收集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LC*******
3、项目名称: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投放收集点建设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7.2(万元)
6、最高限价:137.2(万元)
7、采购需求: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投放收集点及基础建设,涉及县内区域共10处,(含智能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1台)具体点由业主统一安排(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相关证明及书面承诺。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方式等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3、方式:
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
(1)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
(3)以上证明文件在购买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发布在湖北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48号
联系方式:182*****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联系方式:137*****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37*****870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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