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计划对陕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进行采购,请贵单位见此公告后,按以下相关要求进行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
(二)项目预算:19.3万元
(三)采购需求: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更好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府服务而建立的一种信息化平台,企业和公众可以在此平台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申报事项。实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各项数据的交互;实现申请人在“政务服务平台”自主录入的各类数据反馈至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各类申报审批结果数据反馈至“政务服务平台”。具体需求为: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网通办线上流程:
(1)社会申请人在线上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至“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点击“安全检查一网通办”操作跳转至安全检查申报页面。
(2)社会申请人填写申报数据会推送至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
(3)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将本次申报信息生成对应的“承诺制”或“非承诺制”任务。
(4)执法人员对“承诺制”或“非承诺制”任务进行任务处理。
(5)实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证照电子化。开展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承诺制、非承诺制、撤销意见书等)证照电子化建设,具备远程调阅、远程打印等功能。
2.安全检查受理结果分为以下状态:
(1)不予受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承诺制下发《消防安全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凭证》文书或者非承诺制下发《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不予受理凭证》文书;
(2)予以受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承诺制下发《消防安全许可申请受理凭证》文书或者非承诺制下发《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受理凭证》文书;
(3)行政许可:承诺制和非承诺制下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文书;
(4)检查不通过:承诺制下发《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非承诺制下发《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文书;
(5)撤销安全许可:承诺制下发《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决定书》文书。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需求如下:
(1)实现政务平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
(2)实现政务平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申报。
(3)实现政务平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报。
(4)实现政务平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章补办/更换申请。
(5)实现政务平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销申请。
(6)实现政务平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审批结果展示。
(四)预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达到建设目标和实际需求,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2.实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的身份认证体系的互通,从而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体验。
3.制定完善的系统架构,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流通和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建设统一的接口标准,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联系起来,提供便捷的接口服务,为其他行业提供数据交换能力,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集。
5.对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和有效监管,确保项目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安全措施,保证系统安全和普及。
6.供应商应当提供不少于3项同类或相关业绩证明(2022年8月20日至今)。
(五)交货期/服务期:
1.项目建设周期为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上线。每逾期一日,应当按0.5%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退还全部或部分已收合同金额,并按照本合同金额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如因供应商逾期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损失。若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响应文件中约定的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退还全部已收合同金额并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前述款项无法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的运维服务及相关培训服务。
(六)服务质量目标:
1.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准时的服务,确保采购人的满意度;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在提供服务中,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以及完善服务流程;以最少的步骤、最快的时间解决采购人的问题,提升服务效率和能力。
2.开标前采购人提供系统开发情况现场咨询,有需要的供应商可在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前往现场考察。(考察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3日,早8:30-12:00,午15:00-18:30,考察地点:西安市凤城二路15号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侯老师 178*****153);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或提供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项目经过验收合格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
二、响应函的密封及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的各位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递交项目响应函:
(一)响应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A4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各自装订成册。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响应函正、副本用密封袋装在一起密封,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在封线处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及公章。
(三)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0分
(四)响应函递交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5号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1202室。
三、评审方式
按照合理低价成交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凤城二路15号
联系人:曹助理 联系电话:029-********
邮箱:sxxfcaigou@163.com 邮编:******
附:《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采购项目响应函》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8月2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