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 ||
采购单位 | 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鄯善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08: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3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吐鲁番市文化路天伦小区4-2-704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1:30 | ||
开标地点 | 吐鲁番市文化路天伦小区4-2-704 | ||
预算金额 | ¥6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荣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422 | ||
采购单位 | 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鄯善县新城东路13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可女士 152*****7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泽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吐鲁番市文化路天伦小区4-2-7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荣荣 181*****422 |
项目概况
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吐鲁番市文化路天伦小区4-2-7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SZB2023-6
项目名称: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需具有本次采购内容);(2)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图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查询);(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文化路天伦小区4-2-704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文化路天伦小区4-2-7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鄯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鄯善县新城东路1379号
联系方式:可女士 152*****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文化路天伦小区4-2-704
联系方式:姜荣荣 181*****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荣荣
电 话: 181*****422
招标
|
新疆泽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