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剩余棚改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剩余棚改招标公告

根据豫《保安居办【2015】33号文和2015年10月15日固始县城建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拟对固始县怡和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棚改房屋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方式落实。固始县采购中心受固始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购买)向社会公开谈判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采购编号:GCDZ-2015-006

二、采购人:固始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集中采购机构:固始县采购中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根据怡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及棚改政策要求,县住建局界定了此次项目的范围,在范围区内仅有新怡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符合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指定唯一供应商情况。

1、名称:新怡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城南怡和新城。

3、法人代表:王刚

六、项目概况

本次怡和棚户区改造剩余的棚改任务完成470套成品商品房的采购(面积详见采购文件),参与供应商提供的房屋数量具备总量50%以上的现房,剩余部分按项目要求必须在2016年6月底以前交付完毕且公建配套设施齐全。达到规范的入住条件。“五证齐全”(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要部门核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出具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3,有良好的金融资信和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及完成本项目的资金条件。

4,从事该行业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并经营中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记录)

八、项目范围界定

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拟定,此次采购棚改商品房的范围:新312国道以南,南外环路以北,固商路和204省道以东、南青峰路以西。

九、本次采购的房屋价格生成由物价评估部门按市场成本据实确定(见:2015年51号固始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十、谈判组成员的产生

本次谈判小组成员共7人组成,其中6人从固始县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选派代表1人参加。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固始县政府采购网》

十二、相关事项安排

1,投报人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30日到固始县采购中心4316室报名,(同时发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报名资料费2000元/份,报名时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近两年的纳税证明、社保资金证明、当地检察院开据的无犯罪记录等,资料复印件加章,谈判开始时带原件。

2,谈判保证金

参加谈判的响应企业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要求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固始县财政支付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固始县支付营业厅,

帐号***************,未成交企业谈判结束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成交企业在供货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3,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棚改项目谈判时间定于2015年12月6日下午15时,在固始县采购中心4306(招标室)准时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138*****486

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 133*****077

固始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固始县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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