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零陵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零陵区机关事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HNLLGP-2015ZB023
二、采购计划编号:零采购[2015]97号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零陵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项目,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总预算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年。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的第八章。
四、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零陵区机关事务局 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139*****822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特定资格要求:
(1)在永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外地物业管理企业须在永州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市房产局物管办备案)。(复印件/影印件);
(2)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复印件/影印件);
(3)投标人拟派驻政府机关大院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管项目经理人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上岗证(复印件/影印件);
(4)投标人至少有一份2013年以来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业绩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且业主评价良好(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业主书面评价,合同中实质条款不得涂改、遮盖或缺失,复印件/影印件,原件备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期限:即日起到2015年12月3日12:00期间的办公时间(每天的09:0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即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一份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社保缴费记录;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代表之身份证。供应商法人代表必须持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中心进行审查,采购中心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备案,并免费提供招标文件。没到采购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采购中心拒绝其参加投标。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原件,不提供投标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需于2015年12月16日12:00前转帐到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八、标前答疑的时间、方式
各投标人应在2015年12月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传真方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超过此期限,采购中心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5年12月17日9:40,递交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公开招标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准时参加。
十、招标机构的相关情况
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
邮编:425000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

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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