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实验幼儿园嘉庚奖校奖学金评选细则
集美区实验幼儿园嘉庚奖校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我园教师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工作水平,提升幼儿
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制定我园教师嘉庚奖校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考评范围和对象
幼儿园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教职工
二、考评比例控制
根据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的名额分配,我园为1人。
三、获得奖校金教师考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参加幼儿园课程改革实验,在教学改革、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某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积极参加“三项主题”和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中成效显著。参积极参加市、区级各类教学技能比赛,积极指导幼儿参加市、区级各类比赛获奖的指导老师。
5.年度内有以下一项情况的,无法参评:
(1)发生打骂幼儿等严重违反师德现象;
(2)任职班级幼儿在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任职班级幼儿在园内或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严重伤亡责任事故;
(4)班级乱、班风差,家长意见大,家长满意率低于50%;
(5)经考核,未能履行教师基本职责,多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造成不良影响。
四、考评办法
1.先根据园级考核推选出两名候选人,再进行评选。
2.评选公示、报送推荐。
3.结果公示。
五、本方案经幼儿园园务会修订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集美区实验幼儿园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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