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用香精香料招标公告(二次)
烟用香精香料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2016年度完全授权技术开发分公司烟用香精香料采购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烟)董事会审批通过,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部分香精香料标段的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该部分标段流标。现对该项目部分香精香料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2016年度完全授权技术开发分公司烟用香精香料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Y-2015-XJXL-001
2.3招标内容和范围: 烟用香精香料采购,具体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由14个包段组成,具体分包情况见下表。
包段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千克)
包段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千克)
B01
B01-1
烟用香精
1200
B16
B16-1
烟用香精
1400
B01-2
烟用香精
750
B16-2
烟用香精
11000
B01-3
烟用香精
13500
B16-3
烟用香精
8000
B03
B03-1
烟用香精
10000
B19
B19-1
烟用香精
32000
B03-2
烟用香精
350
B19-2
烟用香精
8000
B03-3
烟用香精
2000
B19-3
烟用香精
11000
B04
B04-1
烟用香精
25000
B20
B20-1
烟用香精
1300
B04-2
烟用香精
15000
B20-2
烟用香精
50
B04-3
烟用香精
25000
B20-3
烟用香精
4000
B06
B06-1
烟用香精
15000
B23
B23-1
烟用香精
7000
B06-2
烟用香精
12000
B23-2
烟用香精
1100
B06-3
烟用香精
110000
B23-3
烟用香精
3500
B09
B09-1
烟用香精
1100
B26
B26-1
烟用香精
12500
B09-2
烟用香精
3000
B26-2
烟用香精
400
B09-3
烟用香精
1800
B26-3
烟用香精
100
B10
B10-1
烟用香精
800
B27
B27-1
烟用香精
20000
B10-2
烟用香精
17000
B27-2
烟用香精
100
B10-3
烟用香精
200
B27-3
烟用香精
300
B11
B11-2
烟用香精
1700
B30
B30-1
烟用香精
4500
B30-2
烟用香精
450
B30-3
烟用香精
1700
注:① 上述采购数量为年度暂定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② 招标人将对上述各标段提供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标准样品。
③ 本项目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以标段为单位进行评审。
2.5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原则为一年,期满如合同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可自动续展,续展期限最高不超过一年。
2.6 供货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2.7供货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地点:河南新郑市。
2.8供货规格及数量:投标人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物资管理系统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境内制造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合格供应商目录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3.1.2能够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1.3 投标人未处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烟草行业通报整改的期限内。
3.1.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出具证明材料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具体以投标人2015年第一次响应的招标人公开招标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由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续再响应招标人该类项目投标时,查询结果继续有效,但应同时携带第一次响应的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3.1.5 若本项目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是该标段的原供方,后续增加试验验证环节。
3.2 信誉: 投标人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后附)和由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3 其他:投标人须按包进行报名及投标,即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段内所有标段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只投该包段内部分标段或部分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23室)报名。
4.2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声明书(格式后附)。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同本项目报名时间;
5.2发售地点:同本项目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东路7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毕先生 于女士
邮 箱:ztz310@126.com
2015年11月26日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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