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2016年污泥外运及处置 2.招标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编号:ZCD-ZFCG(KFQ)-******* 5.招标内容:确定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供应商1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投标人资格: 8.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8.2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中包含相关道路货物运营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相关道路货物运营资质;投标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身份证); 8.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自有特种车辆不少于5辆; 8.5近三年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和处置的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8.6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合法的污泥处置场所证明文件(须提供自有处置场地、或处置场地租赁合同、或乌市地区垃圾填埋场同意接收本项目污泥的证明(或承诺函)等文件),处置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 8.7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9.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上述第8.2至8.3项原件及加盖投标报名人公章的上述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11月26 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4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 9.投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2号公共资源交易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高慧玲 联系电话:181*****513 传真:****-*******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 *******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