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喀什市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KSS(GK)2015-022号
【县级】喀什市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KSS(GK)2015-022号
【县级】喀什市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KSS(GK)2015-022号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喀什市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要求现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KSS(GK)2015-022号
2、招标项目名称:喀什市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市卫生局
4、采购机构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5、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听力筛查仪、急救车、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采购用途:医疗
7、项目实施地点:喀什市(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4)投标人须提供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原件;(5)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单独提供);(6)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投标授权书”原件(单独提供);(7)相关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或当地质量监督检验所授予的质量检验证书。(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送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交贰万元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00)。
11、标书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1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应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3、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15、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16、投标保证金汇入帐号(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之前缴纳)
开户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银行帐号:107,624,584,078
行号:104,894,001,011
财务室联系电话:****-*******(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于开标前一天且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封入标书内(即开标当天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7、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换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当天采购人须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登记,未及时登记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李优优、王毅
联系电话(传真):****-*******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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