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SZB-GC-2023-31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13.618673万
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武汉农耕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
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
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明。招标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公告附件。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578768qq.com,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邮寄
获取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所留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邮寄以上申请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
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需现场获
取的,请携带上述资料按采购代理机构所留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现场
递交以上申请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司要求
网上或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
3年09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GC-2023-3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618673(万元)
6最高限价:13.618673(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人根据设计公司出具的设计施工图及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工
程量清单,对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进行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满足采购人
需求的管理用房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起至2023年08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时
12:00时下午14:3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采购组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
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明。招标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详见公告附件。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578768qq.com,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
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邮寄获取
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所留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邮寄以上申请材料,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需现场获取的
,请携带上述资料按采购代理机构所留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现场递交
以上申请材料。
4文件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
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
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农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朱家山路东侧朱家山农贸市场第四层房屋001
号
联系电话:027-84738596
联系人:熊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联系人:胡剑波 梁晓玉 电话: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剑波 梁晓玉 电话:027-8560136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农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农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朱家山路东侧朱家山农贸市场第四层房屋001号
联 系 人:熊川
电 话:027-84738596
电子邮件:5787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 系 人: 胡剑波 梁晓玉
电 话: 027-85851367
电子邮件: sky04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文件获取表
1 采购代理机构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单位 武汉农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汉银泵站新增管理用房工程
4 项目负责人 胡剑波 文件费用 0元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QSZB-GC-2023-310
6 投标申请人全称
7 统一信用代码证号码
8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9 手机联系方式 传真/邮箱
10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以下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11 接收人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以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权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领取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的一切活动,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
予承认。该被委托人在办理贵单位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权。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特此委托。
粘贴以下:
委托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地址:
主管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承诺内容: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
查违法失信经营后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
第272号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
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
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
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作出承诺。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