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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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8-21 11:37: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8-21 17: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8-23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预估规模为******.08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2.2 采购内容: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在2023年高校营销期间,为各营销及服务现场提供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合计约*****箱。
1.3 交货地点:武汉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按比选人要求送达。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水/饮料/酒,【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相关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5.92元/箱,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2014)或《瓶装饮用纯净水》(GB*****-1998)标准; (2)产品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4 是否接受代理商:接受,参选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取得原厂供货证明或有效的供货渠道证明材料。 2.5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须参选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6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可为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票等)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第一步】登记购买: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2【第二步】比选文件下载:比选代理机构对潜在参选人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潜在参选人即可登陆“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文件费用发票开具方式,详见附件:发票开具指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 5.2唱价地点:中国电信网上文件递交大厅。 唱价说明: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账号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后点击“我的项目”—“查看/操作”—“唱价评审”端口完成签到及唱价完毕后的签章。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5.4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5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特1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编:****** 项目咨询人:杨浩、潘峰 电 话:189*****153 电子邮件:yanghao2@chinaccs.cn 代理机构投诉电话及邮箱:027-********;181*****755(受理时间为09:00-17:00,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接收邮箱:scmhb_zb@chinaccs.cn,或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010-********/010-********;对比选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校营销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预估规模为******.08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2.2 采购内容: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在2023年高校营销期间,为各营销及服务现场提供瓶装饮用水(含矿泉水),合计约*****箱。
1.3 交货地点:武汉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按比选人要求送达。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水/饮料/酒,【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相关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5.92元/箱,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产品要求: (1)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2014)或《瓶装饮用纯净水》(GB*****-1998)标准; (2)产品生产厂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4 是否接受代理商:接受,参选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取得原厂供货证明或有效的供货渠道证明材料。 2.5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须参选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6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可为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票等)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第一步】登记购买: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2.2【第二步】比选文件下载:比选代理机构对潜在参选人的支付信息审核完成后,潜在参选人即可登陆“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文件费用发票开具方式,详见附件:发票开具指引。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 5.2唱价地点:中国电信网上文件递交大厅。 唱价说明: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账号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后点击“我的项目”—“查看/操作”—“唱价评审”端口完成签到及唱价完毕后的签章。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5.4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5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特1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编:****** 项目咨询人:杨浩、潘峰 电 话:189*****153 电子邮件:yanghao2@chinaccs.cn 代理机构投诉电话及邮箱:027-********;181*****755(受理时间为09:00-17:00,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接收邮箱:scmhb_zb@chinaccs.cn,或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010-********/010-********;对比选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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