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

高阳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

高阳县烈士陵园(杨景山烈士纪念址)维修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烈士陵园(杨景山烈士纪念址)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高阳县烈士陵园(杨景山烈士纪念址)维修改造项目;2.1.2建设地点:高阳县陵园路1号;2.1.3建设规模:(1)纪念碑:拆除原有纪念碑,新建纪念碑,纪念碑下设高 1.35m,长宽约10.70m 方形基础平台,四周设置台阶,平台及台阶上铺装厚 30mm 花岗岩石材,四周设置汉白玉栏杆;平台上安装高 9.9m纪念碑,纪念碑碑座长 3.2m,宽 2.5m,高 1.35m,碑座镶嵌汉白玉浮雕,纪念碑碑身采用整块芝麻灰花岗岩石材雕刻而成、现场组装,四周镶嵌一级汉白玉浮雕。(2)新建国旗台:旗台基座长3.00m,宽3.00m,高0.45m,旗杆为#304 不锈钢,高度为12m。(3)陵园广场:铺设纪念广场,30mm花岗岩石材铺装,面积约为3200㎡,在广场四周增设宣教栏和太阳能路灯,广场增设排水设施。(4)卫生间:原卫生间拆除,新建1座,建筑面积约65.56㎡,砌体结构,建筑高度约为4.85m。(5)展厅:对原展厅陈列方案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展厅建筑面积约65㎡,重新购置展陈柜,重新布置展板。(6)其他:绿化整理,修剪,补充,补栽绿植等。2.1.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1 09:00至2023-08-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阳县广电路9号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冯丛珊联系人:张达
电话:0312-*******电话:177*****60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xjscb@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100*****4741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烈士陵园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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