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施工重招标公告
11月施工重招标公告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11月施工招标采购(重招)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15-11-JXFGS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见附件1。
3.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竣工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具备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2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相应招标施工项目的专用资质要求:
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一级承装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一级建造师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相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4.1安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4.2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在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四层咨询部)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按包销售,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标书售价:200元。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6日10:00时。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16日08:30-10:00时间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二层会议室。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6.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
邮 编:100070
联系人: 王聪、马琳婧
电话:***-********、******** (周末***-********)
传真:***-********
电子邮件:ta@heesc.com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2015年11月26日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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