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航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重庆航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重庆航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 |||||||||||||||||||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重庆航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重庆航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一)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含电脑图形中心);自动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安全疏散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灭火器系统、水泵房。 (二)项目要求 维保方需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负责每年对合同对象进行评估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送我方存档,每半年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消防模拟和联动试验,每月、每季按消防局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检查报告,并把检测合格报告送我方存档;负责配合我方接受消防机关的检查并通过验收;维保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每月维修外,在接到我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一般性故障在8小时内解决,较大故障在48小时内解决,如超过48小时不能处理应事前通知我方以达成谅解;维保方确保维保期间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全部正常运转,若因维保方未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或疏忽造成我方损失的由维保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维保方不得因其自行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而免责;维保方承担系统维保中产生的单价不大于100元的设备、材料费。坚持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各方人财物安全,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维保方负责。 (三)维保方应当具备: 1.企业法人资格;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维护保养检测设备符合有关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5.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6.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维保方需各明确一名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我方将按照《消防系统维保外包季度考核表》(详见附件),对维保方每季度的维保服务进行评分。如果评分未满,将从每季度维保服务费中扣除,即:每季度扣减项=年合同金额*50%*(1-综合所得评分%)。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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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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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联系人:付晶 | |||||||||||||||||||
联系人电话:134*****82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fujing@cncqac.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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