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安工程”功能提升设备招标公告
“粮安工程”功能提升设备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粮安工程”功能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G01-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粮安工程”功能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粮食局以吉粮仓【2014】132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粮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梅河口市“粮安工程”功能提升设备采购。共七个标段,详情请见货物清单。 2.2 采购内容:清理、装卸、输送、计量、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粮仓机械专业制造企业),且对上述产品有生产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近三年(2012年-2014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 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企业盈利。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和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3.7 本招标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3.8 资格要求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7日至 2015年 12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2012-2014年度)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粮食局 地 址: 梅河口市和平大街1680号 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0435-*******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张慧 电话:136*****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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