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永春新城总体规划方案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征集公告
长春市永春新城总体规划方案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征集公告
长春市永春新城总体规划方案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征集公告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受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办单位)委托,面向国内外公开开展长春市永春新城总体规划方案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活动”),欢迎具备条件的境内外机构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新时代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遵循。永春新城位于长春市城市南部,是城市南向发展的重要承载空间。高质量建设永春新城,是长春市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培育城市发展新动能,探索未来城市发展路径、建设模式的具体行动。为了更好发挥科学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长春特色”,公开征集永春新城总体规划方案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以指导永春新城未来发展建设。
二、项目概况
1. 区位与设计范围
(1)区位
永春新城位于城市南部,东联净月区,北邻南部新城,西接高新区,距城市中心12公里,距市人民政府3.5公里,区位优势明显。
区位图
(2)设计范围
本次征集工作设计范围为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永春快速路、西至芳草街-永春河西岸、东至伊通河东侧滨河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6平方公里。重点设计范围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27.84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示意图
三、征集规则
1. 资格预审阶段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应征机构需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设计团队需要提供包括资质水平、团队成员、相关类似业绩等能表现团队设计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资格预审阶段设计任务书》提供初步方案。通过资格审查,最终从合格的应征机构中择优选出5家应征机构作为入围应征机构参与方案编制。
2. 方案编制阶段
入围应征机构在 35 个日历日内,按照《方案编制阶段设计任务书》提交设计成果。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入围应征机构方案进行评审,排出名次,第一名为中选团队,并签订合同。
3. 方案深化阶段
中选团队须按照评审委员会及主办单位意见,吸取其他方案优点,按照《方案深化阶段设计任务书》修改、完善、深化中选方案,形成具有整体性和独创性的设计方案。
四、应征要求
1.应征机构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并须同时具有以下相应资质或资格: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征机构应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机构须依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2.本次征集活动鼓励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与另外应征机构组成联合体报名。鼓励应征机构融合城市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产业及运营策划等具有不同经验的团队进行跨界联合。境外应征机构(在中国境内无分支机构)必须与境内应征机构组成联合体。
3.应征机构必须具有经合法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自然人及自然人组合的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
4.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创设计师须由负责过国内外知名项目,主持过多个同类型项目,有十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的建筑师或规划师担任,且须全过程参与本次活动,包括成果汇报、评审答疑(含视频会议)等重要工作环节。如在本次征集活动过程中发现主创设计师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材料所提交的人员名单不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机构可邀请国内外院士或大师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团队成员,若该人员非该应征机构在册人员,则需提供聘用证书,且该人员需全过程参与本次活动,包括成果汇报、评审答疑(含视频会议)等重要工作环节。如在本次征集活动过程中发现该人员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材料所提交的人员名单不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团队人员须为该应征机构在册人员,且团队人员中应至少一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为了保证项目团队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境外应征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人士。
7.应征机构应按上述要求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除上述条款外,当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提出合理要求时,应征机构应继续补充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8.应征机构和代理单位之间对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往来通知、函件和相关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应征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文件,应以简体中文为准。
五、费用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择优选取5家应征机构入围,按照《方案编制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方案编制,按时递交最终设计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方案(应征机构)排名:
第一名的应征机构按照《方案深化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与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含永春新城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50万元(含税);
第二至五名的应征机构,与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每名应征机构获得补偿费用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主办单位取得以上应征机构应征方案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的,或其应征文件不符合《方案编制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或被取消应征资格的,均不支付应征机构补偿费用。
获得第一名的应征机构应充分吸收其他应征方案的优点,按方案评审会意见及《方案深化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如第一名应征机构放弃或者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设计工作的,将与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签订补偿协议,获得补偿费用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主办单位取得其应征方案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后续设计工作,按应征机构排名顺序依次取得设计资格,取得设计资格的应征机构将不支付补偿费用。
六、报名方式
1.应征机构下载报名表格(报名表格附件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机构,需于2023年8月25日16:30前进行申请登记。应征机构下载申请表格(征集公告附件1)并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TY4233@163.com。代理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将以邮件方式回复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作,递交纸质版(正本、副本)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现场递交和快递邮寄两种方式,以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时,请预留足够的快递运输时间(以快递到达指定地点签收时间为准);现场递交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报名应征机构需于2023年9月11日12:00前将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到下述指定地点,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TY4233@163.com。
(2)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工作日09:00-16:30,逾期送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3)如遇特殊情况,时间或地点变更将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0431-********
联系人:陶情冶
咨询时间: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6:00
邮箱:ZTY4233@163.COM
七、日程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共分为资格入围和方案评选两个阶段,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如下:
阶 段 | 计划时间 | 事 项 |
第一阶段 | 2023年8月21日 | 发布正式公告并接受报名 |
2023年8月25日16:30时 | 应征机构报名截止 | |
2023年9月11日12:00时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 | |
2023年9月12日 | 召开资格预审会 | |
第二阶段 | 2023年9月13日-9月15日 | 公布资格预审结果,向入围应征机构发出邀请函,确定正式入围应征机构 |
2023年9月16日 | 组织入围应征机构现场踏勘并作项目背景介绍 | |
2023年10月20日 | 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截止 | |
第三阶段 成果评审 | 2023年10月21日 | 组建专家评委会 |
2023年10月23日 | 召开方案设计评审会 | |
2023年10月25日 | 确定中选团队 |
注:以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主办单位保留对具体时间节点作适时调整的权利。
八、其他
(1)所有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成果署名权归设计机构所有,但所有参与方案征集的设计成果在评审后不退回设计机构,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方案设计阶段所有设计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在后续方案整合深化中使用所有设计成果以及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设计成果。
(2)设计机构应保证设计成果中所有内容均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资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由涉及侵权的设计机构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取消其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资格。
(3)主办单位提供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资格。
(4)适用法律
本次方案征集规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方案征集工作和所有文件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时,可向对主办单位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保密
主办单位公布整合成果前,各机构或其设计人员未征得主办单位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设计成果,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拒付其相关设计费用,已付相关设计费用的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返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在本次方案征集过程中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各设计机构均应保密,不得用于本次方案征集以外的其它用途,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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