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综保部定点扶贫苏尼特2023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国航综保部定点扶贫苏尼特2023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2023-08-24 23:59:00
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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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综保部定点扶贫(苏尼特2023)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综保部定点扶贫(苏尼特2023)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保部定点扶贫(苏尼特2023)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
国航北京地区食堂扶贫(牛羊肉)产品采购实现集中采购整体目标。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为国航北京地区各采购需求单位供应扶贫(牛羊肉)产品,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羔羊肉块、羔羊寸排、羊杂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品质保证: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2)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
2.服务送货要求:
(1)送货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2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如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节假日期间可正常配送,运输产品时供应商应避免日晒、雨淋,对需低温储藏的产品,在配送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降温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
(4)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相应的卫生检验检疫证明。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为国产产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所送货品的保质期限自交付后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月或年),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且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因包装、运输或装卸造成产品的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产品不能按照我方订单及本合同约定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3.经我方验收为不合格产品的,如供应商有异议,可提交检验机构检测,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检验机构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须在当天内给予解决;如超出当天仍未解决,我方使用单位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调换全部产品或者退货,并且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我方要求退货的,供应商应按本合同约定单价无条件先予全额退款并接受退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抵扣。
4.一经发现供应商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应按我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我方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我方若发现货物品质与验收标准要求不符,有权拒收,并保留索赔权利。
(六)合同期限:
1年
(七)其他:
1.付款要求:
我方分单位(员工服务共享中心、空勤公寓管理中心、对外保障中心)下达采购订单并按月据实结算。
供应商核实订单无误,提供有效的9%增值税发票后,我方于30日内对上一期的货款进行电汇支付或转账支付,其中员工服务共享中心、对外保障中心华北营销中心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支付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应向当地政府缴纳订单金额5%的扶贫资金。我方待收到供应商缴纳专项扶贫资金的收据复印件后,方可进行下一次付款结算。
采用清单固定单价采购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供应商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原因进行价格调整的需提前4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我方,待我方同意后方可涨价。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务部分随国家增值税率调整。
2.供应商资质
(1)经营许可证
(2)经营食品营业执照
(3)畜禽定点屠宰证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苏尼特右旗天然草原牧业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4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冬晖
联系人电话:010*****807
联系人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附件:
,苏尼特右旗,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国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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