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龙门景区石窟区内环境卫生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JD202309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龙门景区石窟区内环境卫生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81.5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门石窟景区东西两山石窟区内包含漫水桥卫生保洁清扫绿化养护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门景区石窟区内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门景区石窟区内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
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
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 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4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8 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
交叉口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
交叉口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JD202309号
2项目名称:龙门景区石窟区内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1.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龙门石窟景区东西两山石窟区内包含漫水桥卫生保洁清扫绿化养
护等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一年
5.4资金来源及磋商控制价:自筹资金81.5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4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3 年 08 月22日至 2023 年 08 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及方式:
2.1.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2.2.现场获取,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30分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 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北桥东龙门文保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98275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5136313197
电子邮件: 1393790189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