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轨道交通集团宣传合作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太原轨道交通集团宣传合作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太原轨道交通集团宣传合作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太原轨道交通集团宣传合作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轨道交通是一座现代化城市的代表性符号,不单是一种交通工具,更是一个城市重要的文化空间、社会空间、经济空间、舆论空间。为整合优势资源,研发策划具有品牌效应的媒体传播,推广宣传集团良好形象,助力太原地铁品牌提升,扩大影响力,为地铁乘客和太原市民带来更及时更丰富的太原地铁资讯,最大程度得到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优势和作用,需开展太原轨道交通集团宣传合作采购项目。
1.6成交供应商份额:一家
1.7采购最高限价:******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短视频制作:根据宣传主题,通过短视频的方式对太原地铁建设、运营、发展过程的亮点、特色、典型故事等内容进行宣传。短视频包括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每个短视频时长约3分钟,共90个短视频;2)宣传片拍摄:全面介绍太原轨道集团基本概况、创新发展理念、取得的成就,太原地铁建设进度、运营服务以及控制中心、调度大厅、云平台、清分中心、档案室、安全监控中心等核心平台的情况,共制作10个宣传片,每个宣传片平均时长约8分钟,其中均不少于2分钟的三维动画效果。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顺推5年)具有1项为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拍摄的业绩,并在市级及以上卫视或地面频道有播出记录。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为PDF格式,发送至sxhazh@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太原地铁官网》上发布。
8.异议渠道
联系人:李娟、张宏、李莉
联系电话:133*****479、182*****694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太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95号
联 系 人:巩女士
联系电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张宏、李娟、李莉
联系电话:182*****694、133*****479
电子邮箱:sxhazh@163.com
标签: 轨道交通集团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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