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学村》展览制作及宣传品采购疑问答复函

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学村》展览制作及宣传品采购疑问答复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集美学村》展览制作及宣传品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陈嘉庚纪念馆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5: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蓝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6*****329
采购单位 陈嘉庚纪念馆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浔江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工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蓝工 136*****3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2023-CG2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学村》展览制作及宣传品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集美学村》展览制作及宣传品采购

疑问答复函

我司于8月18日下午收到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关于“《集美学村》展览制作及宣传品采购”项目的疑问函。

针对疑问内容,现答复如下:

问题1.1:其中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展览项目展览制作工作经验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还是均可以?

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均予以认可,但项目负责人仅指定一人,不接受三个项目负责人提供三个项目业绩加三分的方式。

问题1.2:响应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纪念馆或博物馆展览制作工作经验,展览馆、规划馆、陈列馆是否均算纪念馆或博物馆制作范畴?

答:展览馆、规划馆和陈列馆均予以认可,不接受展会展台搭建或设计业绩。

问题2.1:业绩情况中,如有展览馆、规划馆、陈列馆的业绩是否也属于纪念馆或博物馆制作范畴?

答:展览馆、规划馆和陈列馆均予以认可,不接受展会展台搭建或设计业绩。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陈嘉庚纪念馆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浔江路8号        

联系方式:王工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0楼            

联系方式:蓝工 136*****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工

电 话:  136*****3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览制作 宣传品 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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