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水土保持规划年中期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沈阳市水土保持规划年中期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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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中期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BGHZQPG2018-20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中期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中央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
发201844 号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实行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的
要求,结合沈阳市十四五时期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文件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沈阳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沈阳市水土
保持规划2018-2030 年中期评估工作,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中期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中期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
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
文件的无需提供4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单位账号信息。以上
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售价: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辽宁省水利厅 1楼 10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辽宁省水利厅 1楼 1015 室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水务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 265 号
联 系 人:蔺聪
电 话:024-24243819
电子邮件:nsc-sswjshenyang.gov.cn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
联 系 人: 单志朋
电 话: 024-62181531
电子邮件: lszx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规划 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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