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汉光新材料原料及公用工程配套管线项目
大庆汉光新材料原料及公用工程配套管线项目
招标公告
大庆汉光新材料原料及公用工程配套管线项目 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大庆汉光新材料原料及公用工程配套管线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完成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大庆汉光新材料原料及公用工程配套管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龙发改发[2023]186号
1.4 招标人:大庆市龙凤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1.5 项目业主:大庆市龙凤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庆汉光新材料原料及公用工程配套管线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QTSG0507G230*****1001001
2.3 标段划分: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QTSG0507G230*****1001001
2.5 建设地点:位于兴化园区大庆石化公司化工区内。
2.6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MTBE:利旧化工一厂碳四装置联合罐区原有管线将 MTBE 输送至储运中心。在储运中心MTBE收料线和MTBE输送泵 P-02出口新增的DN5O送料线间增加DN100的跨线。在储运中心敷设一条新管线,管道沿罐区管廊至化工区20#路管廊,经化工厂区北门至全密二装置管廊端头,再弓至项目界区红线接入点处,长约1700 米。甲醇:自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界区红线接入点处新增一条管道至全密二装置管廊,自全密二管廊至化工厂区北门,沿化工区 20#路管廊及储运成品罐区管廊至储运中心甲醇储罐,长约1200米。氮气:自大庆石化公司全密度二装置再生氮气线跨线处引出氮气管道,引出点增设阀门并利旧原有操作平台,经全密度二装置管廊引至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界区红线接入点处,长约330 米。4.0MPa 蒸汽:自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供化肥厂4.0MPa苤汽主管道用头引出蒸汽管道,引出点增设阀门及操作平台,该管道经塑料广西侧管廊至全密二装置管廊端头后向东,再引至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界区红线接入点处,长约750米。1.0MPa蒸汽:自大庆石化公司化工区化工区北门DN500专线引出点增设阀门及操作平台,该管道沿 20#路管廊至全密二装置管廊端头后,向西引至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界区红线接入点处,长约1200米。火炬气:自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界区红线接入点处接火炬气排放管道,该管道沿全密二装置管廊至大庆石化公司全密度二装置火炬总管。工业水: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的生产给水从大庆石化公司全密度二装置北侧的生产给水管网上引入。清洁雨水: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装置中雨水池内收集的清净雨水通过泵输送至全密度二装置西侧的清净雨水池。生产污水:本项目负责将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装置中污水池内的生产污水通过外排压力流管网输送至化工厂内的污水预处理,最终经泵输送至污水处理场。电: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4台2000kVA变压器电源分别取自全密度二装置变电所H85 6kVIII段母线,在I85变电所6kVIII段分别设2台 6kV315kA中置式高压开关柜(含综保)。电缆桥架全长敷设接地扁钢,电缆桥架每 30米接地一次,与原有接地系统可靠连接。装置区域内的工艺管道在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50m 处设防雷、防静电接地。计量:大庆石化公司和大庆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大庆汉光新材料生产项目装置界区设置计量装置。大庆石化公司要求设置的计量装置,MTBE和甲醇新增仪表信号接入大庆石化公司储运中心操作室,其余新增的仪表信号均接入大庆石化公司全密度二装置的 DCS 中,现场操作室利用原有装置的操作室。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 1467.******万元(含增值税)
2.8 计划工期: 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化工工程
2.11 质量标准:合格,采购设备材料质量100%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率100%,投料试车一次成功,性能达到设计文件要求。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 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 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 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 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 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 大庆汉光新材料原料及公用工程配套管线项目为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08 月21日 17:00 至 2023 年 08月26 日23:59 。
(5个日历天)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09 月11日 09时 00 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8.3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市龙凤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2-701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459-8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电 话:0459-*******
12.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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