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垞村农村品质提升工程——田园综合体邀请招标公告

东乌垞村农村品质提升工程——田园综合体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乌垞村农村品质提升工程——田园综合体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亭镇东乌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山亭镇东乌垞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江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辽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山亭东乌垞村

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人民币55万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8 21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8 31 15 30 ,提交地点为:山亭镇东乌垞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亭镇东乌垞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

电话:0594-*******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1**********

联系人:许先生

标签: 田园综合体 提升工程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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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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