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合作单位框架选商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合作单位框架选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合作单位框架选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WBFFW-2023-SCB-01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所辖东北区域(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用电单位年耗电量约15亿千瓦时,且后续随着管输业务的发展,预计年耗电量将稳步突破21亿用电量。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 号)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成顶层设计。根据顶层设计要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应全面入市交易。 国家管网集团所辖输油气场站均属于工商业电力用户范畴,应全面入市交易,受制于购售电业务的专业性以及管网用电具有点多面广、个体用电量小、整体用电量大的特质,为从容应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发挥规模优势保障国家管网集团各企业用电经济性,国家管网集团编制下发《集团公司统筹应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生产函〔2023〕34号)和《关于开展集团公司代理购电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的通知》(生产函〔2023〕66号),授权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管道公司”)开展东北区域2024年-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合作单位框架选商工作。 本次选商为框架性选商,入围单位将成为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各用电单位2024年-2026年购电相关业务战略合作意向单位。2024年-2026年期间,国家管网集团所辖东北区域各用电单位购售电代理合作单位将从框架协议单位中选取,具体年份各用电单位具体合作单位的选择,视框架协议单位当年能提供的最优合作条件以及政策变化情况确定。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各用电单位2024年-2026年期间,选定代理购售电合作单位的必要条件。 招标条件落实情况: (1)招标项目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所需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确定情况:参照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发布的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政策以及国家管网集团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文件。
标段编号:GWBFFW-2023-SCB-01-01
文件发售金额(元):1000(按项目收费)
标段内容:2.1 项目概况: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所辖东北区域(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用电单位年耗电量约15亿千瓦时,且后续随着管输业务的发展,预计年耗电量将稳步突破21亿用电量。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 号)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成顶层设计。根据顶层设计要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应全面入市交易。 国家管网集团所辖输油气场站均属于工商业电力用户范畴,应全面入市交易,受制于购售电业务的专业性以及管网用电具有点多面广、个体用电量小、整体用电量大的特质,为从容应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发挥规模优势保障国家管网集团各企业用电经济性,国家管网集团编制下发《集团公司统筹应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生产函〔2023〕34号)和《关于开展集团公司代理购电框架协议招标工作的通知》(生产函〔2023〕66号),授权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管道公司”)开展东北区域2024年-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代理合作单位框架选商工作。 本次选商为框架性选商,入围单位将成为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各用电单位2024年-2026年购电相关业务战略合作意向单位。2024年-2026年期间,国家管网集团所辖东北区域各用电单位购售电代理合作单位将从框架协议单位中选取,具体年份各用电单位具体合作单位的选择,视框架协议单位当年能提供的最优合作条件以及政策变化情况确定。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各用电单位2024年-2026年期间,选定代理购售电合作单位的必要条件。 招标条件落实情况: (1)招标项目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所需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确定情况:参照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发布的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政策以及国家管网集团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文件。 2.2 实施地点:国家管网集团所辖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三省域相关用电单位。 2.3 招标范围: (1)代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所辖东北区域购售电业务,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保障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用电企业用电经济性。 (2)为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区域用电单位提供购售电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购售电服务、绿电交易、用电政策咨询、电费优化策略咨询、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咨询等。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期限:2024年-2026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备案,进入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准入名单目录,未被交易中心暂停交易资格(需提供相关公示文件)。 (2)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已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需提供证明原件或清晰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3亿电量代理购售电业务项目业绩,服务单位数量不少于5家以上。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交易订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交易网站显示的交易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财务要求: 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项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4)提交最近3年(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6)投标人近3年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2) 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一名项目经理,满足项目管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所承担售电业务项目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无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二年),投标人未被电力交易中心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通报整顿处理,未被退市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乾坤
联系电话:180*****057
电子邮箱求:wangqk@pipechina.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杨
联系电话:0316-*******
电子邮箱:zhaobiaozx_gd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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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网址: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trade-info

,辽宁,吉林,黑龙江,吉林,03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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