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金盆村公益诉讼林生态恢复工程发包公告

延长县金盆村公益诉讼林生态恢复工程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延长县金盆村公益诉讼林生态恢复工程,已由长行审发〔2023〕1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公益诉讼生态恢复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领取发包文件,参与响应。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延长县金盆村公益诉讼林生态恢复工程是对金盆村周围500亩荒山荒地进行植被恢复,共计栽植油松2.8万株、连翘2.8万株。

2.2项目地点:延长县七里村镇金盆村。

2.3发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估算总投资:82.93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发包相关专业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新成立公司除外)。

3.3提供上一年度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4申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项目的发包,否则,相关发包响应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在延安市延长县林业局507办公室报名成功后领取发包文件。

6.报价文件资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报价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08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延长县林业局507办公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发包公告在《延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延长县林业局

地 址:延安市延长县城东林业局507办公室

联系人:杨改梅

电 话:138*****6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恢复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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