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购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购置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YCHL-2015-(采)晋133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委托,对其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YCHL-2015-(采)晋133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四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第一包 | 血液透析装置 | 8 | |
血液透析中心水处理系统 | 1 | ||
血液透析滤过装置 | 2 | ||
第二包 | 无创呼吸机 | 2 | |
第三包 | 血气分析仪 | 1 | |
第四包 | 导乐分娩镇痛仪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
四、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贰套(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
(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7日10时30分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
邮编:0316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开户单位名称: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2015年11月27日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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