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防城港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城港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23年度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包括的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参数介绍(详见附表)。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不超过20.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25日24:00前,将询价文件(含单项报价和总额报价)发至联系电子邮箱。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露娜,0770-*******/159*****815

  联系电子邮箱:fcgsfsz@163.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0770-*******

  七、政策依据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序号

采购仪器名称

参数/技术要求

数量

1

便携式γ能谱仪

1.主要功能:定位并识别伽马辐射放射性核素,测量伽马辐射能量分布和周围的等价剂量率,实时能谱分析和放射性核素识别。

2.探测器:闪烁探测器 NAI(TI)和GM计数管探测器,具有剂量测量,核素识别(能谱分析)和寻源定位功能。

3.能量范围:等于或优于25 keV~3MeV。

4.剂量率范围: 等于或优于0.01μSv/h~100mSv/h(γ)

5.分辨率:等于或优于7.5%

6.相对固有误差:等于或优于±20%

7.相对Cs-137的能量响应:NAI(TI) 探测器 等于或优于±20%

GM计数管探测器 等于或优于±25%

8.内置核素库,可对核素种类和强度进行分类鉴别,支持核素有Am-241、Ba-133、Co-60、Cs-137、Eu-152、F-18、I-131、K-40、Ir-192、I-125等常见核素以及其它核素≥15种。

9. USB接口以及蓝牙接口可用于和PC连接。

10.电量:标准电池可使用≥8小时。

11.工作温度范围:等于或优于-20℃~50℃。

12.具备报警功能,报警阀值可调。

★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

1台

2

中子报警仪

1.主要功能:显示剂量率或计数率,对X\γ射线、中子射线报警。

2.能量范围:等于或优于40 keV~3MeV。

3.剂量率范围:等于或优于10 nSv/h~250 μSv/h。

4.防水/防尘等级 :等于或优于IP 65。

5.支持蓝牙无线通讯。

6.配备延长杆,延长触及范围。

★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

1台

3

环境级X、γ剂量率仪支架

适用于环境级X、γ剂量率仪三角支架,可水平、垂直摆放。

1个

4

长臂搅拌器

1.显示方式:LCD液晶显示。

2.转速:等于或优于50~1100rpm。

3.转速控制精度:≤±10rpm

4.最大搅拌量≥50L,最大承受粘度≥*****mPas。

5.转速显示分辨率[rpm]:±1

6.过载保护:自动停止。

7.配备搅拌桨≥60cm,四叶片式。

3台

5

微型磁力

搅拌器

1.显示方式:LED显示,实时显示样品运行时的转速数值。

2.转速:等于或优于200-1500rpm。

3.最大搅拌量:≤3L

4.配橄榄型磁石≥8颗

5.外壳防护等级:等于或优于IP42。

6.允许环境温度湿度:等于或优于5~40℃,80%。

2台

6

箱式高温炉

1.炉膛尺寸:≥16L

2.最高温度:≤1200℃

3.控温精度:≤±1℃

4.升温速度:1-30℃/分钟自由设定。

5.电源电压:220V/380V

6.加热功率:≥3KW

★供应商需提供满足该设备运行的供电线路改造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安装调试后,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1台

7

航拍无人机

1.控制方式:遥控式,搭配高清显示屏遥控器。

2.像素:等于或优于4800万视频:等于或优于4K。

3.起飞全重:1.5KG及以下。

4.最大飞行高度:120米及以上。

5.图传距离:≥15km,1080P图传。

1台

7

航拍无人机

6.续航时间:≥43分钟

7.有全向避障、智能返航功能。

8.配智能飞行电池、充电管家、≥256G储存卡、收纳箱/包、停机坪等。

1台

总价:20万元

★1.供应商需提供材料(彩页,须包含技术参数)或产品说明书或厂家出具的技术支撑材料(须加盖厂商公章)。

★2.所提供产品参数必须与供货产品实际指标完全一致,如果验收不通过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3.供应商所报价格应该包括项目设备及其配件/耗材,并能提供长期稳定的配件/耗材供应服务。供应商应按照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供货,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为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全新产品,并以此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合格证。

★4.需有产品响应技术需求情况、产品功能适用性、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证明材料、产品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

售后服务保障与支持证明材料等内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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