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智慧停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单县中心医院拟对智慧停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竞争性磋商人:单县中心医院

二、项目编号:SXZXYY------********

三、项目名称:智慧停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为单县中心医院智慧停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包括中心院区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本项目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3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4.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要求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要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营业范围应包含停车场经营服务,有能力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3.供应商须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等不良行为;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具备完善质量控制、安全、保障等制度体系;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5.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价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本次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价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报价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六)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询问。无论报价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视为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停车场服务管理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国家有强制要求提供的证件必须提供。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索取时间:2023年8月21日开始至2023年8月25日止,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

八、各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于2023年8月28日以前发至竞争性磋商人邮箱,以确定供应商合法身份。如提供资质材料而无故不来参加报价会议的供应商,将以诚信缺失对待,并将其列为不诚信企业名单。

电 话:0530-*******(兼传真)

地 点:单县中心医院招标办(单县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

九、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质疑可在2023年8月28日早9点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竞争性磋商人将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供应商应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Word文本形式发送至sxzxyyzbb@126.com邮箱,并电话或传真通知采购人。

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     点:单县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会议室


单县中心医院招标办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标签: 智慧停车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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