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的公示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的公示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19年9月至2021年底)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工作。经自评、复查、审核、评估等程序,现将全省145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1日至 8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

  电子邮箱:fjsfyc2021@163.com;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1日

标签: 非物质文化 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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