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茶溪川生态旅游和洙边镇全域乡村振兴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临沂市莒南县茶溪川生态旅游和洙边镇全域乡村振兴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 |||||||||||||||||
临沂市莒南县茶溪川生态旅游和洙边镇全域乡村振兴(EPC)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临沂市莒南县茶溪川生态旅游和洙边镇全域乡村振兴(EPC)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临沂市莒南县茶溪川生态旅游和洙边镇全域乡村振兴(EPC)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临沂市莒南县茶溪川生态旅游和洙边镇全域乡村振兴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包括科创楼综合改造项目、游客入口服务区、洙边镇府前街道路提升工程、景区环湖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智慧景区系统工程、环卫设施及水电通讯、滑索索道工程、中共滨海区委旧址、山东军区旧址项目、生态茶园综合提升项目、洙边镇乡村振兴产业路、景区南入口研学基地综合开发工程、景区餐饮服务中心(改建)、景区配套公厕、卡丁车游乐园项目、栗王风景区、板栗产业园(乡村产业振兴项目)、青少年户外拓展基地,共十八项相关内容,总投资*********.02元人民币,最终以审计结算数值为准;二标段包括景区娱乐设施及配套工程、S38莒南高速口提升工程、景区环湖步行道工程、金龙湖筑堤护坡、生态露营地项目,共5项相关内容,总投资********.22元人民币,最终以审计结算数值为准。2、建设地点:莒南县洙边镇驻地。 3、资金来源:政策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4、计划工期:2023年~2027年(以甲方实际工作指令发出为准)。 5、质量要求:施工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一次达到国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 |||||||||||||||||
5.预算金额:*********.24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财务及人员能力。须具有: (1)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需满足。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至少具备下述资质中的一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满足)。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2023年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近五年具有一项*****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建筑工程专业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驻)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一项*****万元以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建筑工程专业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获取方式:(1)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CA认证证书并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易网(https://www.lyygcg.com/)下载招标文件;地点: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易网(https://www.lyygcg.com/),(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需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易网之用户端—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7时30分00秒 到 2023年08月28日 17时30分00秒 | |||||||||||||||||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上传到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时30分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北路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室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易网 | |||||||||||||||||
八、其他说明 | |||||||||||||||||
1.工程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邮箱sdjnztb001@163.com)告知山东腾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莒南分公司。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3.根据莒南政办字〔2021〕53 号的规定,一律取消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收取招标投标保证金。4.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不允许个人支付,必须公对公汇款),汇款凭证发送到sdjnztb001@163.com邮箱。5.采购人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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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177*****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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