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十七批移动式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设备、检修专用工装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十七批移动式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设备、检修专用工装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第十七批 移动式空心车轴超声波探伤设备、检修专用工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3-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265号)批复同意立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征地拆迁有由广东省政府出资;工程投资资本金广东省占69%,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占31% ,资本金以外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铁两用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广汕铁路自广深铁路新塘站引出,向东经广州市所辖增城区,惠州市所辖博罗县、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惠阳区、惠东县和汕尾市所辖深汕合作区、海丰县和城区,至厦深铁路汕尾站,新塘站西端(广深铁路第Ⅲ线K39+558.66=本线设计起点DK39+558.66)至汕尾站东端车档(DK247+900),新建线路长202.763km。全线新设新塘、增城南、罗浮山、博罗、惠城南、惠东南、赤石7座车站,并改扩建既有汕尾站。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为公铁两用车,共一个包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9时至2023年8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在购买完招标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
6.2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3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资料,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层
邮 编:******
联系人:邱海强
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售卖标书)、温工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8月21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 | 公铁两用车 | ||||||
1 | GSWZ-58 | 公铁两用车 | 公铁两用牵引车(电池供电,8辆编组) | 见技术规格书 | 辆 | 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供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出现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截止开标之日近5年在国内铁路或地铁或城际轨道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满足上述要求的供货业绩也可)。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满足上述要求的履约情况证明也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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