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司法局局机关印刷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司法局局机关印刷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0*****202********
项目名称: 局机关印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一、服务内容
为局机关各处室提供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档案袋(盒)、卷宗、会议(培训)材料、各类记录(笔记)本、宣传手册(单、折页)、海报、卡片、证书、胸卡、图书、广告等印刷服务。
二、服务周期
本项目选择1+1+1模式实施,采购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合同。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整,第二年或第三年视政策变化情况、财政预算安排、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不变或不超过第一年的10%,当年申报采购计划,财政部门备案下达后可以直接续签政府采购合同;预算超过10%,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服务要求
(一)印刷要求
1.纸张要求
小、中信封用纸100克精牛皮,大信封、档案袋150克精牛皮;档案盒450克无酸进口牛皮卡纸;红头、发文、信件、便签等公文用纸80克瑞雪双胶;司法行政业务和法规规章发文、公文审批单等100克;资料汇编、会议(培训)材料内页80-120克优等双胶纸,封面单色或彩色150-300克铜版纸(覆亮膜或亚光膜);记录(笔记)本、簿(册)80-100克环保纸;普通材料、资料用纸不小于70克;文件用纸80克-100克,厚度98±10(um)、亮度≥88%、平滑度≥35s、不透明度≥84%、表面强度≥1.00m/s。
2.印刷质量标准
(1)印迹清楚、完整;版面尺寸、排版、设计符合标准、版面干净、无脏污、不花、不毛、不糊、不秃、背面不脏;墨色均匀一致,字迹、线条、网纹光洁清晰、笔锋清秀,无缺笔断划;网点:清晰饱满、角度准确、光洁完整;图文:字、图、点、线平实、完整;图表:完整、端正、轮廓清楚、线条光洁;套印:版面端正,正反套印准确、不套错、套倒,套板误差≤1.0mm。
(2)彩色印刷套印准确,误差≤1.0mm;网点清晰饱满、角度准确、层次分明、质感强、不重影;颜色应符合原稿,真实、自然、协调;版面干净、无脏污。
3.装订质量标准
(1)开本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文件类开本尺寸按A4纸210mm×297mm执行,其他按实际需求设计,成套书规格一致,成品裁切方正,开本尺寸误差≤1.0mm。
(2)内容完整,页码顺号、不反、不倒;粘页牢固,不散不粘,无破损、无浆污、无手迹;书背平稳(不空背),书脊字居中。
(3)全书(文件)整洁,无脏污、破口、破页、缺页、多页、串页、倒页、白页等;全书页码号相差误差≤2mm,书面平服、无褶皱;骑马订、平订钉脚平整,钉距距书芯上下各四分之一处,允许误差±30mm,无坏订、无漏订,装订整齐牢固,切口光洁。
以上内容为预估的局机关印刷项目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具体以局机关各处室的实际印刷需求为准。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我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期内的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7*24小时全天候印刷服务能力,可加急处理文件,提供夜间加急服务,保证夜间应急需要。
6.具有黑白数码复印机、彩色数码复印机、对开双面胶印机、对开四色胶印机、折页机、胶装机、骑马钉机等设备。
7.满足局机关印刷服务需求,服务期间安排专人对接,负责与需求处(室)进行印刷业务的沟通、设计、排版和取送校样。当需求处(室)提出印刷服务时,最长不超过 2 小时作出响应。
8.保质保量、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如果印刷品需要邮寄,需配合及时完成邮寄或快递工作。一般自签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如遇特殊情况,或急用数量较大的印刷品24小时内交货;也可按双方协商后,在双方认可时间内交货。印刷成品、外包装达到环保要求,按照国家印刷品类及有关规范要进行质保,对于不合格产品立即免费调换。
9.为保证印刷品安全,在签订合同时签署保密条款。对局机关所有印刷品及相关内容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对印刷的全过程指定专人监督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制品不外泄(包括意外及过失),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履约验收和付款方式
本项目共分4期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印刷服务,经业务求处(室)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以实际印刷量据实结算。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司法局
联系人: 郭庆葳
联系电话: 152*****565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印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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