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硝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硝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硝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硝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投资备字【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硝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佳华公司化工园区项目建设2组4座4×60孔7m复热式顶装焦炉,每两座焦炉配有1个烟囱排放烟道气,共2个焦炉烟囱。现采用混合煤气/焦炉煤气对焦炉加热,燃烧产生的烟气已采用“SDS干法脱硫+中低温SCR脱硝工艺”对焦炉烟道气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治理,净化后的烟道气返回原烟囱达标排放。4焦炉烟气的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已于2020年建成,各项指标均达标。考虑到目前环保压力日益严格,焦炉燃烧NOx浓度含量大幅提升(NOx浓度峰值有时候到1000mg/Nm3),拟新建两套脱硝系统作为原脱硝系统的备用升级。 2.1.4计划工期:绝对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人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2至2023-08-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将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广通三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槐安路与京赞路交叉口观峰嘉邸底商四楼)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1 09:00,地点为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168号长城大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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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焦炉烟气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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