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河南儿童医院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

西北-河南儿童医院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

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南院区改造、教学能力提升及医学设备添置二期)项目(南院区)改造施工(一标段)工程

智能化工程分包

中建五局装饰幕墙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根据项目生产需要,特组织中建五局装饰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局装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南院区改造、教学能力提升及医学设备添置二期)项目(南院区)改造施工(一标段)工程智能化工程招标,现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本次招标由公司合约法务部/分公司合约法务部组织;

2、招标内容:智能化专业工程图纸类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3、招标方法: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一定的垫资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5、投标报名单位为五局及五局装饰库内合格供方;

6、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资格审查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以云筑网通知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登录网址 https://www.yzw.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公开报名产生,由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必要时将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扫描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4)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

(2)资格审查方式: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进行审查。如招标人对网上资审资料有疑议时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资格审查后;(具体时间以云筑网最新通知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

进行发放。

六、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结合业主付款条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的永久合格产值,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过程付款的频率、支付比例与项目业主合同保持一致),乙方提供“过程结算和付款对账单”、“工人工资发放明细表”(详见附件三)每次支付比例为 70%;

(3)五大责任主体验收通过且甲方与业主结算办理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到结算额的 85%;

(4)业主付款至 97%后,本合同付款比例调整为 97%。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关费用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结算总造价未确定前,从每月工程款中逐笔扣缴管理费,结算总造价确定后,结算时扣除所有管理费。

(5)甲方按以上条款支付工程款时,已保证100%支付了劳务人工费,即过程结算付款已将劳务人工费全额支付,乙方郑重承诺不以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施工队伍中的民工工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的款项支付无任何关联(若因特殊原因甲方未按上述规定按时支付进度款,乙方应垫付必须的民工工资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支付方式:转账支付或融资手段支付。其中转账支付占比例 50 %,融资手段支付占比 50 %。融资工具包括银票、商票、融易达、信用证或者其它表外融资工具,融资工具的选择由付款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7)所有分包工程款均通过双方开户银行转账支付(乙方不得委托付至个人账户),每次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保证增值税征收率为(9%),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7天内送达甲方。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与本合同约定的采购或服务内容完全一致,对于甲方一揽子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发票必须按明细内容填开或者同时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不及时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且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5天内予以更换。

(8)乙方应有与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足够的经济实力,充分考虑到因业主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延期或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风险,如因发包人暂时未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进行要挟,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联系人:张腾云132*****252

公司/分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汇鑫IBC-C座2107室(中建五局装饰幕墙有限公司)

项目部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 1 号,原郑州测绘学校老院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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