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肥料采购项目
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肥料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周五)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肥料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XX_LQ_2023_R_0020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7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7日 ■竞价时间:2023年8月18日10:00-10:30(共2个标的,同时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含3家)意向受让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复合肥4000元/吨,有机肥1100元/吨),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或保留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中确认受让方。 ■竞价阶梯:10元/吨及其整倍数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或货物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受让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受让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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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复合肥产品条件:A股上市公司的产品,产品生产厂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机肥产品条件:符合执行国标NY/T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的产品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复合肥采购合同(范本)、有机肥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经营化肥销售服务资质的法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肥料样品、包装袋照片及检测报告。 2、意向受让方在2023年8月17日15:00时前将下述材料到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资源培育股。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9*****586。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肥料样品、包装袋照片及检测报告(须向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提供相关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性。)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供应的肥料品牌的含量配比及相关质量要求证明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3年8月17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818松溪国有林场复合肥采购保证金) 3.交易成交的,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名: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 账号:13 9901 0104 0000 72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 4.交易成交的,受让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受让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受让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转让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受让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小姐(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8-*******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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