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把环境保护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严格依法行政,狠抓环境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使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将2022年度生态环境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的法规股负责法规负责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制定我局《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安排》,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深入普法教育,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根据2022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计划,为使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化,制定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安排,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把学法任务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既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又适时穿插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在学习形式和方法上,我们坚持集中学习,鼓励自学,适时组织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普法效果。二是利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环保委员会开展会前学法3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学法6次,日常宣传群众学法22次。全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使干部职工更加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权、义务、法律责任,提高依法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能力。

  (三)贯彻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文件制定清理

  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要求、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专项清理,多次征求县直部门、局各股室和法律顾问,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以重点解决相关管理部门职能调整、职责不明确、难以协调配合等问题。专项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文件0件。

  (四)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制法律观念

  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载体,配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声势,为法律法规的普及创造了条件。二是以普法教育和生态环保理念宣传为主要内容,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在商业广场、校园、企业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绿色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集中宣传3场次,发放环保宣传手册1000多册、环保宣传画报1000多份。结合实际工作与电视台联合等形式及时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和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中,积极向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及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

  (五)严格执法,持证上岗

  一是我局执法大队是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受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委托的执法主体。在执法中,我局严格做法律法规的践行者,始终秉行合法、文明、规范的基本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22年,我局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6家。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我局现共有执法资格人员20人,其中有6名新晋工作人员,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一职一岗一证管理制度,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数7名,7名通过考试,全局参加学法考法人数34名。

  (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积极处罚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采取“人员随机、企业随机”的“双随机”方式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录入企业污染源档案349家,建立完善了执法人员检查名录库,明确了执法人员工作单位、执法范围、证件编号。2022年,我局共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42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6余人次。二是严格处罚信息录入,不存在线下先办、事后补录的情况。截至目前,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在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七)严格案件法制审查和集体审议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有关规定

  一是调整案审委员会成员,明确了案审委员会职责,确定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复议案件、行政听证、行政监督、行政调解案件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的案件都必须通过法制审查和案审讨论,审核率、讨论率达到100%。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为依据,加强执法内部监督,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奠定基础。

  (八)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推进案件移送工作

  一是多次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召开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全面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已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重大工作通报机制、案件会商、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联合培训宣传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目前整个社会的环境问题突出,而我局的执法人员又相对较少,所以造成工作任务重,工作开展有难度。

  (二)近年来,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在修改、变更,新的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学习,不断通过实践才能更好地实施运用;

  (三)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必然会与经济发展之间产生各种矛盾,我局正在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寻找平衡点,在付出最少代价的情况下,守住蓬溪的绿水青山。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我局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三)进一步依法公开处罚信息

  我局将进一步依法公开处罚信息,落实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在做好依法公开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坚持环保监督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新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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