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口县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口县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住建字〔2023〕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现将《湖口县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0日
(主动公开)
湖口县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3〕38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依法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净化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对2022年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重点排查“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2022年4月-2023年5月我县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特别是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重点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组织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黄牛”掮客:
(一)招投标各方主体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1.投标人组织其他投标人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人组织其他投标人约定中标人或者组织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的;
3.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帮助谋取中标为由违规索取高额评标报酬或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4.评标专家明示或暗示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客观公正评分,违规为特定企业打高分谋取中标的;
5.评标专家在评标时擅离职守,违规传递信息的;
6.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投标、评标微信(QQ)群违规交流、获取或透露招投标信息的;
7.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帮助谋取中标的;
8.招标代理机构利用身份便利串通评标专家帮助他人谋取中标的;
9.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投标人联系陪标企业,违规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的;
10.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或串通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11.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其他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其他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1.组织企业围标,非法谋取中标的;
2.非法获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充当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中间人,违规帮助投标人谋取中标的;
3.充当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中间人,操纵招标,非法谋取中标的;
4.有目的组建或加入投标、评标微信(QQ)群违规交流、获取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或谋取中标的;
5.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串通招投标各方主体,帮助谋取中标的;
6.交易中心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或串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7.职业“黄牛”掮客参与的其他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口县房屋市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敏谦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骆江峰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童金伟 县住建局建管局股长
吴述敏 县住建局造价站站长
夏之秋 县住建局质量服务站站长
徐 晓 县住建局招标办主任
(二)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招标投标办公室,徐晓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
全面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广泛征集线索。通过在湖口县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征集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2.全面排查问题。对2022年我县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从2022年4月-2023年5月我县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排查,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重点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
3、加强日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群众举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实地抽查,责任倒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发现、移交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针对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开展的阶段性成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问题台账,持续督促整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31日前)
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深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源头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挖线索,严查案件,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现的涉及公职人员各类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等问题,按相关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凝聚整治合力。加强与发改、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查处力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坚持长效常治,常抓不懈,构建良好的房屋市政招投标领域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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