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项目名称内容最高限价
(万元)
1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视频会议系统建设10.30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合法经销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盖有鲜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期3年。
3.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内从事2个及以上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合同复印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上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地点: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1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3日14:30时。
(七)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12月3 日14:30时。
(八)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缴纳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3、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温智宇、洪华
电 话:(023)********、(023)********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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