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净招标公告
玻璃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DQ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 使用功能:1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劳保用品分公司委托,就大庆油田各二级单位所需玻璃净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主要用途为单位办公等卫生场所清洁用品。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需求明细详见附件)。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17年12月31日。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4交货期:按用户单位要求。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6技术要求: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标准:执行QB/T4086-2010玻璃清洗剂标准。 质量要求:见附件 服务:⑴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保四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修、包换、包退、包损失)服务承诺。⑵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解决。⑶不为其它供应商提供中标产品结算。 项目进展情况: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招标。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指定的授权贸易商,且不接受转委授权;(制造商指的是商标注册证注册人与制造商同名的)3、投标人如是贸易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的唯一代理授权,如出现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授权书,将否决投标人的申请文件。4、同一个投标人不得代理多个制造商或多个上级代理商,如出现多个授权书,将否决该投标人的申请文件。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原件,资格投标人为贸易商的必须出具所代理制造商持有有效的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加盖制造商公章影印件。6、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是总公司的,代理授权是分公司或销售子公司授权的,必须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证明;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是个人的,必须提供公司与个人之间股份,由公司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7、投标人的品牌必须在大庆地区大商集团旗下商场任意之一均可。8、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和品牌均不得重复。(如果是一个制造商生产的旗下品牌可以一个投标人报多个品牌)9、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27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2-03 16:00:00.0 |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一楼招标文件发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人民币(划卡收费),售后不退。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2.1投标人购买信息登记表(以U盘方式提供电子稿,格式见附件);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3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5投标人为贸易商的必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有效的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加盖制造商公章影印件以及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2.6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是总公司的,代理授权是分公司或销售子公司授权的,还必须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7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是个人的,还必须提供由公司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与个人之间股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填报所代理品牌的物资货物规格,每个品牌规格最多报2个,并提供货物规格样品各1个及商场销售小票(每个规格型号的样品及小票于2015年12月4日交到劳保用品分公司)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30 09:00:00.0 | |||||||||||||||||||||||
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时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投标将被拒绝。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建行乘风支行,账号:********151*****1492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 |||||||||||||||||||||||
六. 开标 | |||||||||||||||||||||||
|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