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两辆公务用车项目的采购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两辆公务用车项目的采购公告
我院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两辆公务用车。按照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有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采购两辆公务用车项目”,预算约******元。
二、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辆应急保障用车:比亚迪-秦PLUS EV 500kv(纯电动),预算为16万;一辆机要通信用车:比亚迪-秦PLUS 55kv(油电混),预算为12万。
四、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6日;
2、联系人:张岁寒 166*****361;
五、注意事项:
1、因受疫情影响,开标时间等候通知;
2、投标人需各自进行报价;
3、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
标签: 两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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