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上海宝山单元08-04&15-02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木工模板劳务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上海宝山单元08-04&15-02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木工模板劳务招标
上海宝山BSP0-2302单元08-04&15-02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
木工模板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商务部负责人:陈鑫联系电话:186*****142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2023年8月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1.2招标范围:上海宝山项目施工图纸范围的木工模板工程,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事项:模板制作安装、搬运搭拆支架、涂刷脱模油、清理、扣件保养、支撑焊接,地下室完工后螺杆凿除、预制过梁模板制作、进入现场模板及材料的卸放和场地范围内的材料搬运及细部放线等。即从木料进场到主体拆模后堆放整齐的一切属于木工的工作量。
1.3、承包方式:依据建设单位图纸,乙方以包人工、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的形式负责本木工工程施工。
注: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总包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分包方退场,并由分包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工作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的木工工程,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事项:模板制作安装、搬运搭拆支架、涂刷脱模油、清理、扣件保养、支撑焊接,地下室完工后螺杆凿除、预制过梁模板制作、进入现场模板及材料的卸放和场地范围内的材料搬运及细部放线等。即从木料进场到主体拆模后堆放整齐的一切属于木工的工作量。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满足本次招标相应资质,报名时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最新资质扫描件。
三、现场情况简介3.1 工程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潘径路与东太东路交叉口
四、招标原则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4.3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4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2000元招标服务费,此笔费用中标者不予退还。
五、招标须知5.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六、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6.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
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出三公司。
6.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6.7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6.8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作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七、结算与支付7.1本合同无预付款。
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完成部位统计报表(招标人提供统一格式)、每月零星用工数量和工程进度款报告,每月15日双方核对完本月完成工程量并出月度结算单,月度结算单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
7.2进度款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3乙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7.4以上单价及总价均含税金,增值税额为暂定税额,投标人报价时需在投标时注明纳税人类型和增值税税率,投标人报价时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按照实际开票税率填写注明,如中标后存在投标报价时税率与实际开票税率不符时,则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结算。投标人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符合投标人在项目招标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工程中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一旦发现,招标单位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投标单位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八、招标公告时间:8.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九、商务部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186*****142十、招标清单详见《招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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