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金陵科技学院基于数字活化技术的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虚拟仿真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GX-JKY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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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陵科技学院基于数字活化技术的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虚拟仿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 招标人为金陵科技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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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金陵科技学院基于数字活化技术的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虚拟仿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金陵科技学院基于数字活化技术的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虚拟仿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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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基于数字活化技术的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虚拟仿真项目: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
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
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
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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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8-22 09:00到2023-08-29 17:00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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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4 14:00
递交方式: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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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9-04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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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GX-JKY
*******1.2 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基于数字活化技术的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虚拟仿真项目
1.3 项目内容:本项目是针对金陵科技学院动漫学院开发的可在网上开展的虚拟实验项目,从实验
中通过虚拟场景进行数字孪生到搭建激光投影仪和创意设计投影融合设计能够进行高精度吻合到真实
场景,用来调整来实时观察实验结果,从而达到以虚补实,虚实结合,深度交互,理实融合的教学
效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4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1.5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物开发供货
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1.6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9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0 经费名称:高校办学条件提升内涵建设
1.11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
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
*******号
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
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
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
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起至2023年08月2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2:00
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
3.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6室
3.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
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
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
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邮件。
3.4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5 供应商咨询联系方式:现场报名及邮寄的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
1联系人:王工
2联系电话:
182*****9093联系邮箱:
**********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室
4.3 响应文件份数: 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
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
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
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
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室
5.3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号有关规定,本
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
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
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
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
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 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
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4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 /金陵科技学院招标办网
站https://one.jit.edu.cn/cgzb/cgxx.ht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方式:钱老师
181*****310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
联系方式:王工
182*****909座机:025-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182*****909g79Bg1C3g2D01g2D93g4718g4C1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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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 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 钱老师
电话:
181*****310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82*****909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