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招标公告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 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597,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标段)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投标企业的2012年及以来与本项目类似合同原件一份。

4、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直接在大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参与投标供应商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不低于服务期。拥有不少于2名(含)技术人员的本地服务队伍,提供系统维护期现场服务,并保证在系统发生故障的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故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则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或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升级维护软件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或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5日0时0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5年12月5 日 0时0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林小宁)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林小宁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 6,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dqgpc.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谈判)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7日

项目需求

大庆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维护技术需求方案

一、项目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高系统建设标准化水平,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制定本维护方案。

1.1国家住建部要求

按照住建部《技术规范》与《数据标准》的要求,对现有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维护,以满足业务管理需求及后续发展的要求,为住建部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做好数据基础工作。

1.2系统建设内容

1、此项目不是全新开发建设项目,只是按照房产局现有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开展信息系统维护升级和配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开发建设不动产登记房产接口平台两方面工作。

信息系统维护升级主要包括《大庆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大庆市商品房楼盘表和预售管理系统》、《大庆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档案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簿管理系统》和《大庆市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系统》等系统功能模块调整、增加、完善、维护和数据交换等功能,为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不动产登记房产接口平台主要配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开发建设房产数据接口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和数据格式,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

2、系统维护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大庆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中所有业务系统均正常运行,原业务系统功能模块必须全部保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加、完善调整。

1.3数据准确性要求

要求中标方在《大庆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大庆市商品房楼盘表和预售管理系统》、《大庆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档案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簿管理系统》和《大庆市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系统》业务功能模块基础上进行维护。同时必须保证原有数据库中所有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数据准确率为100%。

不动产登记房产接口平台依托于大庆市房地产市场接口平台,实现实时采集房产各类业务系统生成的业务数据。

1.4全面实现与其他系统兼容

1、系统维护过程必须保证《大庆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各系统正常运行基础上通过接口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保证系统之间无缝对接,并明确说明采用哪种接口方式与房产局接口平台进行数据交换。

2、开发人员要求:必须熟悉大庆市房产业务流程、数据库结构及各系统开发环境等所有与系统维护相关地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标方要无条件地按招标方业务需求进行开发,若技术人员不熟悉房产业务,造成无法实现相应地功能,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1.5开发公司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以合作伙伴形式参与投标,严禁分包。若出现开发建设技术人员非中标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则自动废标,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相应地法律责任。

公司有能力从事房产业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现有业务系统开发环境、开发平台和数据库平台情况说明。

二、功能需求

2.1系统需求

1、该系统应运行于Microsoft的桌面操作系统上,服务器操作系统为Microsoft Windows 2008 Server(64位)或Linux。

2、后台数据库系统为必须完全兼容房产局现有数据库。后台数据库要求必有功能:适合大中企业、大容量的数据库;具有自动的SQL调整、海量数据分区管理建议、数据压缩技术和实时应用测试。

3、该系统必须是模块化设计、扩展性强。

4、配套硬件设备开发

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增加和完善硬件设备,均按要求进行二次开发,具体功能按招标方系统维护中实际要求进行开发。

5、招标方案未详细描述的系统功能,系统开发建设过程中标方要无条件按招标方技术人员具体需求进行设计。

2.2用户安全需求

1、系统用户登录方式

采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指纹登录或USBkey等方式,保证用户角色认证的方式保证系统安全,用户的角色可以通过系统可以进行设置和管理。

2、系统用户登录日志记载

系统能对该用户登录系统加以日志记载,相关操作日志记载,可以随时查询。

3系统管理要求

控制台是整个系统的控制和配置中心,包括数据标准项定义、收费管理自定义、业务流程定义、分区管理功能、属地化管理功能、权限设置、业务流程自定义、日常管理自定义、档案信息查询流程化、收件定义、电子扫描、统计报表自定义等功能。

说明:每个业务系统控制台操作方式和功能模块均不同,需根据业务系统实际情况进行维护完善。

三、主要性能要求

3.1网络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网络应保证数据传输畅通、快捷、安全。

网络带宽应能保证系统正常访问。

网络宜提供多种接入方式,必要时需提供安全认证手段。

3.2系统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系统应为运行和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和可管理性。

系统应最低支持100并发用户正常访问。

系统应对大量图片、文档处理建立合适的处理策略,包括单点续传、文档缓存等机制。

系统应能达到以下性能指标:

日常业务操作响应时间应不超过5秒;

简单查询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秒;

复杂和组合查询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0秒;

简单汇总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分钟,其中固定算法汇总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0秒;

复杂汇总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0分钟;

特别复杂的汇总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一般文件上传处理时间应不超过10秒;

大文件上传应不超过5分钟;

文献内容检索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0秒。

3.3、公共服务系统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服务系统应在下述指标下正常运行;

日访问量应不低于50000;

常用页面并发数不低于50次/秒;

同时在线人数不低于50;

访问响应时间应小于2秒。

3.4、存储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数据库应支持不低于200个并发用户访问,连接池应不小于400。

数据库备份处理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

四、业务功能

4.1、由于此项目是升级维护项目,不是全新开发项目,因此要求依托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维护、完善部分功能模块,因此要求系统维护公司及人员必须具备房产业务系统的开发经验,具备系统维护能力,熟悉房产局现有各业务系统功能模块,熟悉现有数据库结构,熟悉各系统之间地关联以及如何通过接口平台程序进行模向和纵向数据交换。

4.2、具体业务需求在系统维护期内根据业务部门需求进行系统维护升级,若招标需求不明确时,中标方要完全无条件地按照房产局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建设。

4.3、中标方要完全无条件地按房产局相关部门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开发维护,主要指《大庆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大庆市商品房楼盘表和预售管理系统》、《大庆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档案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簿管理系统》和《大庆市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系统》十个系统原有功能模块维护、新增功能模块、调整功能以及与其他系统以及不动产登记接口平台建设。

4.4、系统升级维护过程中必须保证现有业务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调整数据库结构,要求数据准确率100%,否则要求中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相应地法律责任。

五、系统功能描述

本次系统维护基础框架功能维护须有业务流程自定义、各类业务自定义、档案查询自定义、合同模板和合同版本、调档配置自定义、套打定义、收费项目自定义、报表自定义等功能,具体实际方式要完全在现有系统功能基础上进行统一建设和维护。

5.1《大庆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功能描述

个人住房信息平台,以市、县的业务信息系统为基础,构建个人住房信息核心平台和分支平台,来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和个人住房情况,通过对市区和四县房产数据实时进行抽取、转换清洗、并最终加载至中心数据库。

数据抽取时不得修改市及各县源系统,不得影响源系统的正常业务运行以及影响效率。各县市的数据必须和核心服务器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每个单元的信息要完全相同,各县市的数据不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发生变化,都要完全如实的抽取到核心数据库中,一致性要达到100%。

此次维护主要是对数据抽取技术和方式进行完善,在不影响系统效率地基础上完成数据抽取技术升级;优化数据查询申请、审批功能,按照业务部门要求完善相关功能,进一步提高查询功能自动化,数据完整化,查询表单自定义,预留房屋档案查询自助功能接口程序。

5.2《大庆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功能描述

采用楼盘表方式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同步发布商品房出售、未售、合同签订情况等相关信息,购房人可以在网上查询合同签订信息,保障购房人的权益,防止一房多卖情况发生。

此次维护主要包括按住建部要求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改版,合同内容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分预售和现售两个版本);系统要求完全兼容旧版合同数据;原来系统功能模块优化升级。

5.3《大庆市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功能描述

为大庆市二级市场提供一个广阔的信息平台,市民和中介机构在这个平台进行房屋挂牌、签约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等交易操作,管理部门实时监管,保障房产交易的安全。

此次维护主要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价格管理功能,开发基准价格管理功能,实现交易金额系统自动审核功能,为大庆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做好基础数据工作。

根据业务要求开展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功能完善。

5.4《大庆市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功能描述

防范房屋交易风险,从根本上解决商品房预售交易资金安全问题,并与全市所有银行通过接口方式进行数据交换。

此次维护工作主要是资金监管申请、拨付等功能调整,与全市所有银行对帐单接口程序的开发,以及统计报表功能完善(比如通过接口生成各类报表)、统计效率优化等功能。

5.5《大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功能描述

系统全面实现二手房买卖交易资金监管,有效地保证买卖双方权益,规避交易风险。交易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全面实现了与所有银行连网,做到数据实时交互。

此次维护主要是存量房资金监管申请、拨付等功能调整,完善与银行接口程序。

5.6《大庆市房屋登记管理系统》功能描述

系统平台是以ORACLE为数据库管理平台,集权属登记、质量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系统。

此次维护主要是指系统功能调整完善,按照业务部门要求增加并完善初始登记等各业务类别功能;建立以楼盘表为核心,实现房产业务;通过流程定义实现业务流、工作流。

5.7《大庆市房屋档案管理系统》功能描述

房产档案是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的基础,建立了“依图建档,信息关联,三维查询,光盘微缩”的电子化档案管理模式。

此次维护主要是指房屋档案查询功能完善,全面提高查询效率、优化查询流程,详细日志记载等功能。

5.8《大庆市房屋登记簿管理系统》功能描述

房屋电子登记簿管理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它完整的体现了房屋权利人之间的复杂关系。电子登记簿的设计符合《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所规定的要求,并且与楼盘表紧密结合,实现了登记簿、楼盘表、业务的统一。

此次维护主要是指完善房屋电子登记簿功能管理,优级化登记簿查询效率等功能。

5.9《大庆市商品房楼盘表和预售管理系统》功能描述

此次维护升级主要是完善楼盘表管理功能,在实现系统自动审核测绘数据功能基础上,保证预测数据、预测分户图和实测数据、实测分户图等基础数据完全物理隔离,保证预测数据和实测数据新增、修改、查询等所有操作相对独立,以及根据业务需求完善系统中所有功能模块。

5.10《大庆市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系统》功能描述

对大庆市网上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主要是增加二手房和租赁信息发布平台;自动采集其他业务系统需要发布的信息;对平台整体操作界面进行改版;根据业务需求增加自助查询等功能模块。

5.11不动产登记房产接口平台建设

按照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房产管理部门依据统一数据标准和数据格式,建设房产交易数据接口平台,房屋和土地信息以关键字段进行关联,实现互联互通,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接口平台实时读取房屋交易信息,并实时把不动产登记信息通过接口上传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

平台建设需求投标方要无条件地按照招标方的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建设,保证依托现有房产系统接口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建设。

六、系统维护源代码要求

由于此项目是升级维护项目,要求中标方必须拥有《大庆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大庆市商品房楼盘表和预售管理系统》、《大庆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大庆市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档案管理系统》、《大庆市房屋登记簿管理系统》和《大庆市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系统》十套系统源代码程序。

招标方不负责协调原有业务系统开发公司,由中标方自行协调解决与其配合、源代码等相关问题。

提供十套系统的源代码程序。(注:预成交供应商在预成交公示期内需提供十套系统源代码程序到采购单位,经过采购单位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下发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此证明材料或提供此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此证明材料不合格的,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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