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T3航站楼排油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排油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排油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1E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负责深圳机场T3航站楼排油烟设备设施维保事项,包含日常巡检和维护、设备设施清洗和故障维修等,服务期2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排油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详见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服务期2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负责对深圳机场T3航站楼排油烟设备设施提供全面检查、清洁、调整、更换等维保事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界面范围内所有的排油烟风管(含风阀)、排油烟风机(含电机、皮带、轴承)、排烟百叶口、排油烟风机控制柜内设备、控制线路等所有相关设备的巡视检查、维修保养、故障维修及对楼内排油烟管道进行风量检测记录、对商户排油烟末端设备清洗情况进行检查等工作。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年度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合同业绩内容:排油烟设备设施维保(其中必须包含排油烟设备设施清洗); (4)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文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 ||
联系人: | 居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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