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不断推进集团化管理,强化集团管控和市场化治理能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在此背景下,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一方面整合省内各机场的航空物流业务与经营资源,提升经营规模和质量;另一方面,统一内部管理机制、统一标准和规范,为发展夯实管理基础。因此本项目的重点是——围绕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以推进省内机场物流业务、资源整合、发展为目标,强化激励效果为目标,设计一套理念统一、规则一致、基于岗位价值的薪酬体系。同时结合物流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激励现状,形成员工中长期激励的提升建议。

2.2 服务期:本项目将分为两个阶段实施,分别如下:(一)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周内完成薪酬体系设计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报告:(二) 落地辅导服务24周,协助招标人完成方案落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时~下午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⑤工本费支付凭证)发送至huaj@zjsct.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4.4 工本费支付账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733*****826********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货站A区物流公司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s://b.zhengcaiyun.cn

6.6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均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建、张樱 联系电话:0571-********/181*****3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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